实验指导教师教学规范守则

发布者:周溪蓉发布时间:2016-09-07浏览次数:126

实验指导教师教学规范守则

一、教学准备:

1.实验教学文件准备。有完整的本课程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讲稿及有关资料。

2.教学条件准备。在实验课前应仔细检查实验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实验材料是否齐备及实验环境等条件是否满足实验要求。

3.认真进行操作性备课,即预做实验并详细做好记录,对实验数据进行仔细分析,对实验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包括学生的操作错误和实验仪器设备等问题)找到解决的办法,作好准备。

二、实验教学指导:

4.必须严格检查学生实验预习情况,凡没有预习的学生,一律重新预习,否则不能做实验。

5.开始实验前对学生讲清本次实验的要求、目的、与理论知识的联系及实验中应注意的事项等。

6.对于基础性验证性实验,要简明讲解实验原理,具体操作方法和步骤。学生进行实验时要耐心指导,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解答。

7.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在做实验前要告诉学生本次实验所涉及的理论知识及查阅资料的方法。实验时要注意启发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独立观察问题、发现问题、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8.实验结束,应检查学生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必要时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分析问题所在。指导学生整理好实验仪器设备及其它实验用品,使学生养成严谨的作风。

三、学生实验考核:

9.实验课后要认真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根据学生的实验态度、动手能力、实验报告撰写水平及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情况等评定成绩。

10. 单独设课的实验课成绩单独记入学生成绩册;非单独设课的实验课成绩按有关规定记入学生本门课程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