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统筹兼顾,结合学校、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确保考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纪检委员、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组成。
二、考生时间及地点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的考试方式为综合考核;普通招考的考试方式为笔试和综合考核。
(一)笔试:笔试科目包含英语、专业课1和专业课2,考试时间为5月17日至5月18日,其中报考普通工程博士的考生可申请英语免试,经审核通过后可免试英语科目;
1."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2025年5月9日
考核地点:实验大楼1628
候考地点:实验大楼1617
2. 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2025年5月28日
考核地点:实验大楼1628
候考地点:实验大楼1617
三、笔试内容
笔试考查的是考生对英语基础知识和指定专业课的掌握程度,安排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具体考试科目详见《东华理工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东华理工大学2025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每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满分100分。
四、综合考核内容
(一)综合考核要求
综合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满分值为100分,包括专业科研能力考核(70分)和综合素质考核(30分),其中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外语能力考查(25分)和心理素质评估(5分)。专业科研能力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研究潜质、开拓精神等;外语能力考查主要包括专业外语的听力、口语等,同时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身体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考核包含PPT演示环节(5分钟),考生需在其中详细介绍自己的科研背景、硕士期间参与的科研项目、已获得的研究成果,以及对未来研究方向的规划。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原则是实事求是,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此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学校不统一安排体检,拟录取考生需自行前往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到拟录取学院;体检报告应真实客观,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一)成绩计算
1.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
入学考试总成绩 = 综合考核成绩
具体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 = 综合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
2. 普通招考
入学考试总成绩 = 笔试专业课成绩 × 0.6 + 综合考核成绩 × 0.4
具体计算:
笔试专业课成绩 = (专业课1成绩 + 专业课2成绩)÷ 2
综合考核成绩 = 综合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
(二)录取原则
依据入学考试总成绩,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所有拟录取考生的笔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均需达到合格线,合格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学科整体情况划定。为合理配置资源,每位导师每年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在读总数不超8人);如报考导师当年招生计划受限,在充分征求拟录取考生意见的前提下,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可在同方向间统筹调整更换拟录取考生导师,如考生不同意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1.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
依据入学考试总成绩(分方向),兼顾两个方向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需达到合格线。
2. 普通招考
(1)学术学位博士
依据入学考试总成绩(分方向、分类别、分笔试科目组),兼顾两个方向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所有录取考生笔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入学考试总成绩均需达到合格线;对于某一方向录取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现多名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综合考核成绩仍相同,则按科研能力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2)工程博士
依据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所有录取考生笔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入学考试总成绩均需达到合格线;对于录取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现多名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综合考核成绩仍相同,则按科研能力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三)录取公示
综合考核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ecut.edu.cn/),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编号、姓名、学院、专业、录取类别、入学考试总成绩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四)特别说明
考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考试全程恪守诚信;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如果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考试;未参加考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所有录取考生均需全日制在校学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学院举报电话与邮箱
学院举报电话:0791-83897225
学院举报邮箱:hsli@ecut.edu.cn
七、其他
未尽事宜和要求,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